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綦江区隆盛镇长春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綦发改审批(2014)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綦江区隆盛镇长春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綦江区隆盛镇长春村;长春村米坊处新建水处理厂及附属设施和供水主管管网。新建水处理厂平面尺寸为LXB=30X
2.2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书、区财政评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 3 计划工期为: 5 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 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须最迟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綦江区沙溪路
联系人:
电 话: 15823210500
代理机构: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微风广场 505
联系人:
电 话:1310132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