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蔡县 2015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己由 新发改【 2014 】 227 号文批复建设 。招标人为 新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蔡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涉及佛阁寺、栎城、涧头、顿岗、孙召等5个乡(镇),8个行政村,26所学校。
2.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2.4.1第一、二标段:PE管材及管件;
2.4.2第三标段:高精度水表、闸阀、洗菜盆及水龙头;
2.4.3第四标段:不锈钢水箱制作及安装工程;
2.4.4第五标段:水厂一体化供水成套设备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
2.4.5第六标段:供水厂区建设;
2.4.6第七标段:土建、水源工程、管道铺设及安装、入户工程及相关设备安装。
(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2.5项目建设工期: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具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具备所投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省级及以上疾控部门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012年以来具有一次《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推介产品资格证书或入选企业名单(以网上公布结果为准)。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 2 第三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具备所投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所投产品具有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滴水计数水表),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 第四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具有不锈钢水箱制作及安装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卫生许可;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施工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项300m 3 以上(含300m 3 )不锈钢水箱制作及安装工程业绩。
3.4第五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的供水设备或自动化系统工程生产、销售、研发的相关企业,企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许可;且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50万元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厂一体化供水成套设备及安装或水利电力设备安装。
3.5第六标段: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施工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业绩;
3.6第七标段: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凿井二级(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施工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投标人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每年承担过1项300万元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供水管道铺设工程业绩;
3.7管道铺设及安装工程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到新蔡县水利局进行信用核查。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第六、七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5年 1 月 21 日至2015年 1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第一至三标段: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投标人是经销商,须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标段: 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开户许可证,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项300m 3 以上(含300m 3 )不锈钢水箱制作及安装工程业绩;
第五标段: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开户许可证;
第六标段: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业绩;
第七标段: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每年承担过1项300万元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道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第一至七标段:投标企业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信用备案网页;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经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以领取招标文件期间出具的为准);
4.4授权委托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得更换。
4.5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地点、数额
5.1 地点: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5.2 数额:第一、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第三至六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第七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并携带转账凭证到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蔡县振兴路支行
收款单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联系人:王华梅联系电话:15890718798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XCJS2015-00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为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7833978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13461456503 13333968167
水行政监督部门:新蔡县水利局电话:0396-5922390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