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县城供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千阳县城区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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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5-01-23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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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县城供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千阳县城区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3年县城供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千阳县城区供水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4〕509号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970.79万元,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专项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千阳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项进行招标。

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钢筋砼结构泉室,铺设PE100级输水管道和配套修建各类阀门井及阀门安装。

Ⅱ标项为:采购DN315PE100级管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Ⅰ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

Ⅱ标项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类似供货业绩、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

Ⅰ、Ⅱ标项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同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5年2月2~6日每日8:00 至12:00,14:00 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Ⅰ标项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Ⅱ标项持营业执照和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地点待定。

5.2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www.sntba.com 》、《宝鸡水利网》和《三秦都市报》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千阳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千阳县水利局三楼

联系人:刘晓红 电话:13891742930

代理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层

联系人:王惠民 电话:0913-813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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