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水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SYQ20150160201
宿迁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水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生态化工园区。
1.2 工程规模:总造价约279万元。
1.3 工 期: 6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对应日满一年时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对应日满二年时付至审计决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返还(无息)。
1.6 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其中:A为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96%(具体数值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在项目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作废标处理。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水池施工。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 其他条件:
4.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 2014 年 1 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 1507 房间,联系电话: 0527-84387296 )。
4.8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0527-88280035 )。
4.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2015 年 1 月 26 日下午 17 时 30 分登录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 http://www.suyuztb.com )的 CA 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55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55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 0512-58173200 , 15850923059 。
5.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CA 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www.sqzbtb.com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 CA 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 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
( 2 )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
5.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2 月 28 日 9 : 00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 1030 号阳光 100 四楼)。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 18 楼
联系人:成浩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 0527-80701767 联系电话: 0527-8448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