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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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1-2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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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

项目编号: 007

开标日期: 2015-02-10

开标时间: 9:30
 
工程所在地:吉安市
 
开标地点: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水利工程
 
发布日期: 2015-01-20
 
发布人: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 (乌江左岸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 已由吉安市水利局以吉水利建管字【2014】301号进行实施方案批复,并经吉安市发改委进行了招标核准,招标人为 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建设项目部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丰县县城城南区乌江左岸。
2.2招标规模:批复概算4902.40万元,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2268万元。
2.3计划工期:约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施工标。
2.5招标内容:堤防加高加固;堤分离型、路堤结合型改造加固;穿堤自排闸拆除重建、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等。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办法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 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后至2015年2月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本级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其中200元为交易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投入项目建造师以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70%(招标控制价A=22675361.07元)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堤防或土石坝。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本级)、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丰县县城防洪工程(乌江左岸段)建设项目部
地 址:永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79625158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西雅图国际会馆1#2205室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15083553592
网 址:www.jxhdzx.com
监 督 单 位:吉安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6-822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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