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JLGR-2015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乾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 已由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以 吉发改审批字 [2013]2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乾安县城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施工 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乾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施工
2.2招标内容: 在乾安县污水处理厂现有基础上扩建,规模由 1.5*10 4 m 3 /d扩建为3* 10 4 m 3 /d,处理标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
2. 3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省乾安县污水处理厂区内;
2. 4 工期: 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8月30日,共137日历日 ;
2.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 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1 月 15 日至 2015 年 0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 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2 月 5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 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乾安县城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0438-82277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长春市建设街太阳现代居 3021室
邮政编码:130061
办公电话:0431-88566345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 1357888072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投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