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44040120150116004J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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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斗门区白蕉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 |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 单位性质 | 行政管理 |
联系人 | 周振球 | 联系电话 | 13702778030 |
招标内容规模 | 斗门区白蕉镇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工程内容如下: 新建湿地生态园(污水处理站)5座:其中: ①鳘鱼沙村新建2座湿地生态园(污水处理站),其中下午丰村湿地生态园(污水处理站)1座,占地约300平方米,处理能力为200立方米/天,配套主管网DN300HDPE管约4000米,支管若干米,检查井若干座;北卡村湿地生态园(污水处理站)1座,占地约120平方米,处理能力为60立方米/天,配套主管网约1500米,支管若干米,检查井若干座。 ②冲口村新建1座湿地生态园(污水处理站),位于九家村,占地约250平方米,处理能力为150立方米/天,配套主管网DN300HDPE管约3000米,支管若干米,检查井若干座。 ③八顷村新建1座湿地生态园(污水处理站),位于新八顷村,占地约180平方米,处理能力为100立方米/天,配套主管网DN300HDPE管约750米,支管若干米,检查井若干座。 ④小托村新建1座湿地生态园(污水处理站),占地约180平方米,处理能力为100立方米/天,配套主管网DN300HDPE管约700米,支管若干米,检查井若干座。 另外,配套环保型化粪池。其中大石古村配套拟建约60座环保型玻璃钢化粪池,竹头围配套拟建约40座环保型玻璃钢化粪池,旧八顷村改造约150座环保型玻璃钢化粪池,米围村改造约90座环保型玻璃钢化粪池。. | ||
项目来源 | 招标办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 | 招标类别 | 监理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311,500.00元 |
报价上限 | 95%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80% |
完成时间要求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分类 | 现场交易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监理企业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个。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投标人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可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斗门区人民检察院、金湾区人民检察院、高栏港经济区检察室、高新区知识产权监察室任一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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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 | 0.59万元 | 投标保证金方式 | 银行转帐 |
报名时间 | 2015-01-19 08:30 至 2015-01-23 16:00 | ||
报名方式 | 1、网上报名 | ||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
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园路15号(珠宝酒店)8楼
价格: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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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1-19 08:30 至 2015-01-23 16:00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黄洁霞 | 联系电话 | 18926960900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2538803 |
交易中心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