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5002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山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白山发改审批字[2014]2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白山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白山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规模: 处理量5m?/h,投资额约58.9322万元 。
2.2 工程建设地点: 白山市妇幼保健院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28 日,工期 6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到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财富领域5A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浑江大街18号
联系人:于瑛杰
电话:0439-35979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邮编:130022
联系人:张艳平
电话:0431-8537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