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东片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 2015) 35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东片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环资【2012】21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洁城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安顺市东片区东南面两所屯村;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 0.8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 五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 (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至 2015 年 1 月 21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每日09时至17时,在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 15号)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 17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至 2015 年 1 月 21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 15号)(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 15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8.其他
8.1、报名时提供的委托书须按我中心模板填写(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模板),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否则我中心不予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相关事宜,请点击我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
8.2、本工程根据报名家数由招标人确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若进行资格预审,另行确定;
8.3、报名时还须提供:( 1)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投标单位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 4)报名同时需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贰份(复印件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4、由于本项目情况特殊,前期有相关单位已开展了部分工作,投标单位中标后需与前期相关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并承担全额费用,项目前期情况请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8.5、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15年 3 月 6 日下午 16:00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顺市洁城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地址: | 安顺市西秀区行政中心 8 号楼 5层 | 地址: | 安顺市西秀区新天地九栋201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程婧 | 联系人: | 莫正滴 |
电话: | 0853--3325035 | 电话: | 0853-3645136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2015年 1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