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布尔津县喀克灌区牧民定居中心村等三村饮水安全工程 已由 阿地发改农经[2014]25号文件 批准建设, 新疆布尔津县喀克灌区牧民定居点三村饮水安全工程 已由 阿地发改农经[2014]2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布尔津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布尔津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新疆布尔津县喀克灌区牧民定居中心村等三村: 工程日供水规模628.8立方米。新凿供水管井1眼,高位水池1座200立方米,建管理站房95平方米,泵房及消毒间28平方米,卫生间6平方米,检查井87座;安装消毒设备1台,安防设备1套;架设输电线路0.5公里。铺设管道60.64公里。
2.1.2 新疆布尔津县喀克灌区牧民定居点三村: 工程日供水规模166.42立方米。新凿供水管井1眼,泵房及消毒间28平方米,卫生间6平方米,检查井34座;安装潜水泵1台,变频给水设备1台,消毒设备1台,安防设备1套;架设输电线路0.5公里。铺设管道14.33公里(PE DN110-32毫米)。
2.2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2项目合并招标):
招标范围: 设备及管材选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业绩,具有管材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并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许可证和在自治区水利厅下发《关于农业节水灌溉与农村饮水产品认证》或《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材料设备产品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及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疆外企业需提供省级疾控中心的检验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1月2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9日11:00,地点为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布尔津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联 系 人:杨发业
联 系 电 话:153526190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猛
联 系 电 话: 0991-4607733 18899517090
布尔津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