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委托 ,对新安县仓头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进行招标 ,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编号:洛新政采购 [2015]011
2.2 项目名称:新安县仓头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2.3 资金来源: 35%中央财政, 65%自筹资金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 1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新安县仓头镇镇区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 S314线以北,仓鹰路以东区域
2.6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新增污水管网 11.096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企业须 提供公告发布后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址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1 月 15 日至 2015年 0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分至 11: 30时,下午 14: 00时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唐宫西路 36号唐宫大厦 904室)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
(5)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备检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接到通知后,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30 时,下午 14: 30 时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唐宫西路 36号唐宫大厦 904室)领取。
5.2 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 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 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 138499215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唐宫西路 36号唐宫大厦 904室
联 系 人: 付先生
电 话: 0379-63392066 0371-8655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