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一期)—和桂工业园片区污水治理工程(BT方式)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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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1-1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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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440620150044

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一期)—和桂工业园片区污水治理工程 (BT 方式)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一期)—和桂工业园片区污水治理工程 (BT方式) 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一期)—和桂工业园片区污水治理工程。本工程造价约13000万元。

工程内容包括: 本工程采用截流式合流制,结合截污工程远期规划沿道路敷设污水管道,收集沿路周边地块的污水,污水以重力流方式排入污水提升泵站,经提升后近期进入和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共有污水管道约23749米,其中PE实壁管约293米(DN400~ DN600),HDPE增强中空壁缠绕管约18462米(DN400~ DN800),EP3涂层双钢圈混凝土管约4994米(DN800~ DN1000);各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20座;一体化泵站1座(1.0万m 3 /d)及其他附属设施、以及部分混凝土路面破除、修复等。

2.3 招标范围: 本监理项目的招标内容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及12个月的保修期监理;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单位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

2.4 招标估价:本监理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190.915456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监理期为365个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工程开工日期最终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以及1年的保修期监理,并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施工。

本项目实施过程若出现延期等情况,监理单位必须同时实施相关监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签证增加,监理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监理规范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4.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4.5.1 对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 资格要求: 1名,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监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否则将不通过资格审查 。

4.5.2 拟派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即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3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2011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 ( 交工 ) 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以上工程建安费在人民币 9800 万元(或合同监理费人民币 150 万元)或以上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或截污管网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施工监理合同 、竣工(完工)验收证明资料等。

4.9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9.1总监代表: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4.9.2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具有《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

4.9.3监理员:至少4名,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监理员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 号)的规定,在施工监理过程中,项目总监除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更换;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能互相兼任 。

备注:拟派上述人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即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1 月)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费人民币1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招标人提供已备案的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不一致时,以已备案的PDF格式招标文件为准。)

5.2 报 名时间: 2015 年 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备注:领取招标书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8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3.82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相关证照原件同时递交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10.4 招标人近期同时对“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一期)—和桂工业园片区污水治理工程(BT方式)监理”、“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里水、新联、麻奢、赤山片区污水治理工程(BT方式)监理”、“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甘蕉、大冲片区污水治理工程(BT方式)监理”进行招标,具体开标顺序 按 实际 发生 时间为准。 同一投标单位只能成为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第一个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后续两个项目的投标;已成为第二个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后续一个项目的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新兴二路2号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 汤工 联系人: 张工、唐工

邮编: 528000 邮编: 528000

电话: 0757-85620911 电话: 0757-82256323

传真: 0757-85620911 传真: 0757-82626848

2015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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