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国贸路至翟镇工业园再生水管线工程施工
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4-182批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4-182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泰市国贸路至翟镇工业园。
2.3 项目概况:该工程总长5.4km,再生水管材为DE315PE管,5座阀门井、2座排气井、1座水表井、砼路面过路部分采用顶管处理。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 不含管道、管件等主材)。
2.7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81.0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书复印件:
施工单位须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 (备注:由新泰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市外企业须由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和新泰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分别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梁秀 电话:0538-725762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3日14时0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1406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3561756572
电子邮件:xmjsk200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安市岱宗大街317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张红岩 电 话:15020807512
传真: 0538-6237708 电子邮件:xtruixin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