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2、项目备案部门及备案文号: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140229472210257)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溪应急坝工程
5、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进行施工,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式运行之日起计算(不含建设期),中标人管理运营期为三年,运营期满后由招标人负责管理运营。运营期间负责本环保应急设施所需的人员、药剂、材料、工具、设备,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维护以及污泥处理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等。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应急工作的具体安排,有权自行决定应急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和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应急期间需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
6、招标项目规模: 项目总库容4.97万立方米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由招标人自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李屋溪李屋拦泥库坝址下游
9、招标项目实施期限:
(1) 李屋溪应急坝工程 必须于2015年 6 月 30 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2)管理运营期为三年,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式运行之日起计算(不含建设期)。
10、招标项目计划投资: 李屋溪应急坝工程建安工程投资约563.83万元。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10)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的资质:
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废水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和联合体的投标主体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一方为联合体的投标牵头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 <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次投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在两个月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制入递交的《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正本中。
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招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作出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否决投标的处置决定,书面告知投标人并同时报送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由政府主管部门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招标人将处置结果在30日内书面反馈给人民检察院。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企业)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5)、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各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并应取得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企业)拟担任本工程的造价负责人必须是受聘于投标申请人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10)、投标人近年(2009年1月1日~2014年11月1日),完成或在建的至少1项类似工程(水库新建、重建或除险加固工程),时间以工程合同为准。
2、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4、投标人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工程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500元,设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均售后不退。
5、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报名时间顺延5个工作日,报名投标人数仍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人自行考察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与当地农民和有关部门关系协调的工作难度,自行评估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保风险、经济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招标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停产停业的风险等。
7、运营管理要求
(1)运营期间负责本环保应急设施所需的人员、药剂、材料、工具、设备,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维护以及污泥处理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等。
(2)由于本项目是环保应急处理设施,投标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应急运行管理人员,制定环境应急管理预案,建立环保项目应急管理制度。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铁铜硫为主的大型多金属矿山尾矿库(或拦泥库)外排酸性重金属废水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条件,如果因中标单位应急处理不及时或不达标而造成的环保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相关法律责任详见2015年1月1日即将生效的新的环境保护法。
8、 特别说明: 投标人必须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以便评标委员会做出正确的评定。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或要求澄清的权利,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刊查询:
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http://www.shaoguan.gov.cn)
②翁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wengyuan.gov.cn)
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④民营经济报刊登。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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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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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9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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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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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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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6日,上午10:30~11:30,下午14:30~16:00
翁源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翁源县建设一路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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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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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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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1日,上午12:00前
如有疑问,在上述时间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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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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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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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5日,下午14:30~15:00
翁源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翁源县建设一路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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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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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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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5日,下午15:00
翁源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翁源县建设一路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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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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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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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覃小姐
0751- 661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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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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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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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工
0751-860623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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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告时间为5日,若在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时间顺延5个工作日,报名投标人数仍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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