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天桥源渠节水改造工程、水事纠纷天桥源渠治理工程已由豫财农[2014]133号、安财预[2014]7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林州市漳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L2014JL027 采购编号:LCGG2014-182
2.2项目内容:渠道清淤,浆砌石,建设节制闸等。
2.3建设地点:林州市任村镇。
2.4计划工期:施工及保修阶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且在“河南省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最新的更新为准),委托代理人须为河南省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人员;
3.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正式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拟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中至少有2人(其中1人为总监)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
3.3 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5日以来)年度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
3.4 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5 2011、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经第三方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月5日至 2015年1月9日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企业身份验证备案并从中心网站(www.ay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四层开标六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漳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50830831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567796925
水行政监督部门:林州市水务局
地址:林州市人民路33号
电子邮箱:lzsszk@126.com
监督电话:0372-6812817
林州市漳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