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设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安县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设计项目;
2.2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4-275号;
2.3建设地点:城关镇北关村境内;
2.4建设规模:日处理能力5000吨;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招标内容及范围:工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
2.7工艺要求:因一期采用Dste折流淹没式生物膜处理工艺,本次工艺设计应充分考虑与一期工艺的兼容性;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9质量要求:出水水质标准达到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自2011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日处理污水5000立方米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延安路与丽新路交叉口富地国际B座601室)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6)企业自2011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日处理污水5000立方米及以上)、(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支持邮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92073198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8539012786
二0一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