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及投资主体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5-01-06 09:15:45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编号:HSCGZB201501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金栋明 项目经办人:王绿波
汕头市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及投资主体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其提供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服务,请该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
2、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及投资主体项目;
3、内容:提供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服务。
二、拟采购内容的说明:
供应商负责项目全额资金筹集、建设和运营服务,向社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在运营期间以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获取投资回报。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汕头市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一期项目目前由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二期项目若由另一方负责运营,则双方将共用部门构筑物(如进水泵房、配水井、出水消毒池)、配套建筑物(如综合楼、配电间、鼓风机房等)、强弱电系统(如自控系统、电源系统、污水进出监管系统)等,但这些设施具有不可分割性,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利于项目调整建设和运营管理。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9楼。
五、专家组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从污水处理技术角度分析,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共用部门构筑物(如进水泵房、配水井、出水消毒池)、配套建筑物(如综合楼、配电间、鼓风机房等)、强弱电系统(如自控系统、电源系统、污水进出监管系统)等,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故无法由2家不同单位负责运营。
从运营服务角度分析,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为同一进水口和同一出水口,若由2家不同单位负责运营,则无法清晰计量各方污水处理量,从而无法分清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综合上述情况,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利于项目调整建设和运营管理。因此专家组认为可以将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对象。
六、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姓名:黄铭,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埔美建筑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2、姓名:姚欣强,单位:广东联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3、姓名:陈巧峰,单位:汕头市外事侨务局,职称:总编。
七、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2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
采购单位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泰然路环保大楼5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5636711
采购单位传真:0754-8563671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5874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