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高谷镇、桑柘镇、连湖镇、普子镇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4】221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 资金来源国家补足资金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彭水县高谷镇、桑柘镇、连湖镇、普子镇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彭水县高谷场镇、桑柘场镇、连湖场镇、普子场镇
2.3 建设规模:
彭水县高谷镇,新建波纹管4.1km,钢筋混凝土管1.36km,钢管0.3km,PVC管8km,检查井210座,节流井5座,化粪池64座,倒虹吸井2座,管径为DN400-500;彭水县桑柘场镇,新建污水管网6638 m,管径为DN400-500;彭水县连湖场镇,新建污水管网2266m,盖板渠40m,管径为DN400;彭水县普子场镇,新建污水管网4838m,盖板渠246m,管径为DN400;
2.4 总投资约为:2400万元;
2.5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 6 招标范围: 具体以本次招标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补遗、澄清、答疑等为准。
2.7 是否允许分包: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5.2 开标时间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彭水县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富力海洋广场2栋9-3
联系人:
电 话: 15213781690 电 话: 023-67088011
传 真: 023-78442736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