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伊犁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能力建设2014年项目,该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投资【 2014】 2004号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伊犁州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新源县、伊宁县、巩留县、伊宁市)水质监测中心,主要项目内容:建设 4处水质检测中心( 20项化验指标仪器设备及附属品、 4辆水质检测车)。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2个标段:
第 1标段:建设 4处 20项便携式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含辅助仪器设备)、试验试剂、检测指标装备配置、检测指标办公用品;
第 2标段:采购 4台水质检测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供货业绩;( 4)主要设备须具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5)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二标段:(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汽车生产制造厂家或汽车销售经销商;( 2)投标人所供车辆必须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月 10日至 2015年 1月 14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 http://www.xj.cei.gov.cn)、新疆水利网( http://xjwater.xinjiang.gov.cn )、伊犁州水利局网( http://www.xjyl.gov.cn)等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州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裴浩 电 话: 0999-803483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祖红 刘婷 电 话: 0999-6762373
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999-80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