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高士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皖 H2150001 号
发布日期:2015年1月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望江县高士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望江县发改委
3、招标人: 望江县高士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高士镇
2、建设规模: 约 195万元
3、计划工期:120天
4、招标范围:见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证书: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或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叁级);
外省企业需壹级经安徽省有关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所需的贰级或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名建造师在望江未开标项目中只能报一个项目(标段),如同时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标段),则取消该建造师的投标资格。报名后建造师不得更换。
3.6、报名时拟派建造师必须到场出示有效身份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
3.7、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必须同时到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只接受拟派负责本项目施工的注册建造师报名,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拟派负责本项目施工的注册建造师;开标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上午8时至11:30,下午2: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望江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代理处
3、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本人身份证、④拟派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⑥企业资质证书、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在建工程证明和无质量、安全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投标的证明(望江县企业依建设主管部门通报)、⑨企业注册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其中:第①、②、⑧、⑨项原件装入报名资料中不退还,其它原件核实后退还,第③、④、⑤、⑥、⑦项资料须留复印件并有报名单位签章,报名资料须固定装订成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报名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70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望江县高士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
地址 |
地址 |
望江县政务中心C区 |
|
邮编 |
邮编 |
246200 |
|
联系人 |
陈旺节 |
联系人 |
甘国文 |
电话 |
0556-7360000 |
电话 |
0556-7187787 |
传真 |
传真 |
0556-718707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www.wjzbcg.gov.cn |
六、备注
本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aqzbcg.org) 和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网( www.wjzbcg.gov.cn )发布。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