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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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已经 徐圩新区 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厂区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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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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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环保工程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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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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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 | |||||||||||||||
4.其他要求: 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的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经由连发改投发【2014】2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厂区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2 标段名称: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施工总承包 2.3 标段编号:LYGW20141200802 2.4 工程地点:徐圩新区复堆河以西、深港河以南 2.5 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5万吨 2.6 工期: 3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合同估算价:约 2.4亿元 2.9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和范围为:污水处理厂的建构筑物及辅助生产设施,采购、施工。中标人负责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工作及设施、设备的采购工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程及工作内容: ① 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构筑物及其配套工程(含厂区围墙、管架、道路、电力、路灯、给水、排水、工艺等); ② 给排水、消防、暖通、内外装、电力(包括强、弱电、避雷防雷)系统工程; ③ 设施、设备、仪器的采购(或制造)、安装、调试; ④ 工艺管道及自控制仪表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 ⑤ 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厂外道路、雨水等配套工程; ⑥ 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试、试验、单体试车、清水联动试车、工艺调试及有关服务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并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 4.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4 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并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 4.4.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联合体成员企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8.1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建工【2006】164号、苏建工【2006】542号文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后办理)。 4.4.8.2 省外企业核验:外省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72号文件、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省内市外企业核验: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4.4.8.3 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不良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4.4.7条件之一)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3),承诺内容包括:①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③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4.4.9、企业业绩:企业承担过一个已交(竣)工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量为10万吨/日及以上)或已交(竣)工的工业园区(或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量为3万吨/日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大于1亿元); 4.4.10、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造师)承担过一个已交(竣)工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量为10万吨/日及以上)或已交(竣)工的工业园区(或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量为3万吨/日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大于1亿元); 说明: a、业绩时间以已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为2008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业绩; b、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所承包的项目业绩部分要求为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构筑物及其配套工程及全厂设备、仪器采购(含工艺、电气、自控仪表等)安装、调试、试验以及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试、试验、单体试车、清水联动试车及有关服务等。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类似工程业绩部分要求为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构筑物及其配套的系统工程;联合体成员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类似工程业绩部分要求污水处理厂施工总承包工程全厂设备、仪器采购(含工艺、电气、自控仪表等)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以及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试、试验、单体试车、清水联动试车及有关服务等。 (3)若类似工程为BOT项目,则必须为投标单位自己承建全部建、构筑物及其配套工程及全厂设备、仪器采购(含工艺、电气、自控仪表等)安装、调试、试验以及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试、试验、单体试车、清水联动试车及有关服务等(而不是将项目分包建设)。 c、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本投标单位所承担的工程; d、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 e、本条以下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审查申请书内,并提供原件备查: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信用承诺,企业核验; 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其中之一,交(竣)工验收报告必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工作范围、投资额、规模必须在所提供的资料中明确; f、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投标报价(75分);(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四)信用评价分(5分)。 信用评价分得分需投标企业在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根据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给具的综合评价分由评标系统转换成相应的投标信用评价最终得分。 注: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6、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资格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5年1 月4日至2015年1月10 日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http://www.lygztbzx.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获得投标资格,逾时不再办理。 7、其他 7.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第四十五条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其投标。 8、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投标文件(加密),同时还应提供投标文件光盘(非加密)备用。光盘(非加密)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光盘,没有专用光盘发放,但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光盘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光盘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光盘甚至拿空白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2)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如有)一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不成功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办301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18961379523 广联达软件 江苏省内宋卫国 连云港郑磊、刘书丹 13818145345 13812332568、1865125380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郑工 王工 电话:0518-85520738、159051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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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投标报名 | ||||||||||||||
1.报名时间: 2015年01月04日 至 2015年0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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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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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 2015年01月04日 至 2015年0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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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取地点: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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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说明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 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