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电线电缆采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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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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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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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概况 |
工程规模 |
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10吨,年焚烧垃圾22万吨,利用余热发电,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为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汽轮发电机组为2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最大15MW)。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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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1.保证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性能考核。 2.保证机组全年累计运行不低于8000小时; 3.设备主体使用寿命达到30年。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20天 |
最大单体 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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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交货时间 |
201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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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 容范围 |
电线电缆的制造、供货、试验、装箱、发运、现场调试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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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 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7、投标人的设备至少具有在5个发电工程中的应用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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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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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报名时间 |
2015年1月 10 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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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地 点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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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保证金 |
贰万元整(人民币),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雍华府支行 账 号:1108 0208 1910 0002 939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报名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所有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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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查 |
方式 |
报名后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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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当天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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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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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4-80827735、15861386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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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1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