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洪泽湖片区域供水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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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1-0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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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SHX201412642
泗洪县洪泽湖片区域供水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一标段:龙集镇、青阳镇、朱湖镇、洪泽农场
二标段:石集乡、城头乡、孙园镇、陈圩乡、临淮镇、半城镇、太平镇、界集镇、龙集镇、曹庙乡、金锁镇、归仁镇、梅花镇及县城青阳镇部分区域(重岗社区、大楼社区、南部新城)等。
1.2 工程规模:
一标段:取水口、水源厂、净水厂及原水管线,工程造价约3亿元;
二标段:净水管线铺设约 170公里 及增压泵站2座,工程造价约3亿元。
1.3 服务周期 :施工期+责任缺陷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所有工程(包括附属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0%,验收合格两年后付清余款;
1.6 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施工监理,分别为:
泗洪县洪泽湖片区域供水工程监理项目一标段
泗洪县洪泽湖片区域供水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
投标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 按开标顺序先后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4.2 拟选派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具有国家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指 2011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或5万吨以上地表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监理项目(含配套管网);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原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4 监理组人员配备要求:不得低于本项目要求的最低标准,专业配置必须满足工程监理需要。
4.5 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在生产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本县之外有在建工程,本县范围内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5)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非申报表);(6)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拟选派项目总监两人的无行贿证明;(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5.1 投标申请人采用现场方式报名,请于 2014年12月31日 至 2015 年1 月8 日 每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洪县长江东路15号)报名并代理驻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5.2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年度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必须足额缴纳年度保证金10万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财政局国库股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
友情提醒: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如下:先拿汇款票据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5联单到对应银行确认,银行收到钱后盖章确认,再去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
7.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洪县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处
地址: 泗洪县人民北路
联系人: 陈闯 电话: 139510609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洪泽湖东大街26号
联系人:周杰 电话:0527-89884280 1385283788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总监素质、资源配置、监理大纲、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一至三个有排列顺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评委的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据以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定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如下规定定标:
按标段顺序定标(1→2标段);
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二、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资格
 
资质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原件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
国家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原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1 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或5万吨以上地表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监理项目(含配套管网);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原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原件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或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2) 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证明;(3)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
原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施工监理
监理服务期
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年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权利义务
按照服务合同规定
 
 
 
2.2 、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10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1
投标报价
30 分
2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15 分
3
资源配置
20 分
4
监理大纲
25 分
5
业绩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5个及以上时,分别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平均值,否则全部参与计算;投标报价按投标费率乘以标段估算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94%、96%、98%,开标现场由投标单位代表抽取,两个标段共同抽取一个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
2.2.3 、评分标准
表一:投标报价( 30 分)详细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1.1
投标报价
30 分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低于评标基准价100%~97%(不含100%,含97%)之间的,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在评标基准价97%以下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
(3)在评标基准价100%~103%(不含100%,含103%)之间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在评标基准价103%以上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3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不足0.01%的采用内插法,最低得分为0分。

 

表二: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15 分)详细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2.1
总监素质
10 分
1 、总监每有一个工程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的,得2分。以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为评分依据。最高得4分。
2 、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以职称证书原件为评分依据。
3 、拟派总监近三年以来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总监称号得3分,省级优秀总监称号得2分,市级优秀总监称号得1分:( 注:以最高分计,不得重复得分 )
2.2
总监答辩
5 分
由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答辩,视其对工程熟悉情况,阐述问题准确程度。评委酌情予以打分。本项最高可得5分
注:总监未参加答辩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表三:资源配置( 20 分)详细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3.1
专业配置
8 分
1 、 专业、人员数量及合理性符合要求 得3分,监理组人员中有水利监理工程师得1分,最高得4分。
2 、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中具有高级职称得1分,中级职称得0.5分,最高得4分。(以最高职称为准,同一人不重复得分)
3.2
注册及上岗证
11 分
1 、监理人员除总监外,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每人得1分,有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每人得0.5分,最高得6分。(以最高执业证书为准,同一人不重复得分)
2 、 监理人员除总监外 ,每有一个工程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的,得1分。以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为评分依据。最高得5分。
3.3
年龄结构
1 分
监理组中没有25岁以下和60以上的监理人员得1分,有1人扣0.5分,最多扣1分,超过两人的按废标处理。
 
表四:监理大纲( 25 分)详细评分办法

 

 

评分

 

内容

 

分值

 

分配

 

评分办法

 

4.1

 

监理大纲

 

25 分

 

1 、项目概述、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及监理机构组成;(0-3分)

 

2 、投资控制的目标和方法;(0-3分)
3 、进度控制的目标和方法;(0-3分)
4 、质量控制的目标和方法;(0-3分)
5 、合同管理的目标与方法;(0-3分)
6 、安全控制措施;(0-3分)
7 、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0-3分)
8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0-2分)
9 、监理工作制度;(0-2分)
 
表五:业绩( 10 分)详细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5.1
业绩
10 分
1 、企业荣誉(2分)
投标人 2011年1月1日 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 “监理示范企业”荣誉的每次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为评分依据,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
2 、企业业绩(4分):
投标人 2011 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或10万吨以上地表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监理项目(含配套管网), 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原件 及 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够反映投标人名称及工程规模或工程投资金额,否则不予加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 2011 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或5万吨以上地表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监理项目(含配套管网), 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原件 及 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够反映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及工程规模或工程投资金额,否则不予加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注:1、评分依据仅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或证件的原件为准;
2 、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原件等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 .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故被取消中标资格、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4.3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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