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污水收集系统分质排放改造工程 -九里泵站(九里组团安置房配套泵站)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区污水收集系统分质排放改造工程 -九里泵站(九里组团安置房配套泵站)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市发改中心【 2014】 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 100 %集体: %私人: %外资: %其他: %,招标人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绍甘线以东,规划纬一路以北。
2.2建设规模: 新建日处理污水 1.5m
3 的泵站一座,用地面积约 2435.9m
2 ; 招标估算价: 约 550 万元。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泵池工程、管理用房工程、供配电工程、管道工程、场外配套工程等。
2.4工程类别: 市政三类 。
2.6质量要求: 合格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过污水泵站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无在建工程;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持证上岗。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14 年 9 月至
2014 年
11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1 企业在 2014 年 11 月底前企业已向 绍兴市市政招标办 备案(有效期内)。
3.3.2 企业在 2014 年 6 月底前企业与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3 企业具有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3.3.4 近三年 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 近一年 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3.3.6 拟派项目经理到位率不得低于 85%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5% ;五大员到位率不得低于 85 %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5%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2 月30 日至 2015 年1 月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 或 CA 网上投标报名 ,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或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窗口( 2)刷卡登记招标文件领取。 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一份)和《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预算书等),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拾 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 报名截止前 )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 (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无需提交。
6. 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按公管办 [2009] 32号文规定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后 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 10%作为工程预付款;基坑支护工程(含桩基)验收合格后 1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 25%;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55%;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0%;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决算经有关部门(含财政部门或审计局)审核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造价的 90%,审定结算造价 10%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经发包方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 28天内。(保修金多退少补,不计息)。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2 日 9: 30 时,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指定开标 室。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中兴中路 391号 地 址: 绍兴市胜利西路 605号
联 系 人: 包国琴 联 系 人: 孙先平
电 话: 0575-88023979 电 话: 0575-85160111
招 标 人: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 12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