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益门镇重点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益门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已由陕水规计发[2014]3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中、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渭滨区清姜河治理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益门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共划分三个标项:二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Ⅰ标项:宝鸡桥梁厂铁桥至宝鸡发电厂溢流坝,新建护岸1854.9m,加固基础232.62m,新建下河踏步6处。
施工Ⅱ标项:宝鸡发电厂溢流坝至清姜河姜潭桥,新修护岸1801.96m,加固基础637.54m,布置护滩工程3处,新建下河踏步11处。
监理标项: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益门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Ⅰ、Ⅱ标项:
投标单位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堤防工程施工业绩;企业信誉良好,人员设备满足要求;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项目经理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项:
投标单位要求: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项目总监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类似工程业绩。
其他要求: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3.3投标单位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无不良记录。
3.4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此工程一个施工标项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 投标申请时间
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申请投标时须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人委托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公园路7号建安集团大厦120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施工Ⅰ、Ⅱ标项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标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9日上午0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水利网》、《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宝鸡水利网》、《渭滨区人民政府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渭滨区清姜河治理项目办公室
地 址:滨河大道石鼓园小区一楼
电 话:0917-2834701、0917-2834718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鸡市公园路7号建安集团大厦1203室
邮政编码:721006
联系人:徐女士 吴女士
电话:0917-3397155 15319228650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