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农经[2011]140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抗旱人饮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 ,招标人为 长宁县抗旱人饮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1]1409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0217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2.2 建设规模:解决3万人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2.3 建设地点:长宁县境内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A标段(桃坪供水工程、硐底供水工程、星光供水工程),B标段(海水供水工程、古河供水工程、2014年分散式供水工程);监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施工A标段、B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近3年已完成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或供水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近3年已完成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或供水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段只能为 1个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宁县政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资质证书副本;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2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宁县抗旱人饮管理站
地 址: 长宁县长宁镇瑞祥路7号
邮 编: 6443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1-4635122
招标代理机构: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南岸宜都花园8幢2单元5楼19号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8608289665
传 真: 0831-823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