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GQ-201412250484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一期水利(河涌)工程设计(二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估价为:350(万元),工期:发包人发出启动区单项设计任务通知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本项目为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一期水利(河涌)工程设计(二次),设计区域属于齐杏联围内的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设计范围包括:1#渠、2#渠、3#渠、4#渠、5#渠、高北河、红北河、调蓄湖、景观河以及一环南延线下穿通道河段及两侧连接段,工程造价约9586万元;招标人根据建设缓急情况分期分段委托设计。
招标范围: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1#渠、2#渠、3#渠、4#渠、5#渠、高北河、红北河、调蓄湖、景观河以及一环南延线下穿通道河段及两侧连接段河涌改道初步设计(全部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的说明及图纸和设计跟踪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治理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并提供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网址:www.gdwater.gov.cn)“信用信息档案”专栏关于投标人的网页打印件。
3.4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或土木水利工程或水工结构工程或水工建筑力学或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
3.5.2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
3.5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15 年 01 月 04 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投标担保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60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01 月 13 日 上午 09 : 30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的安排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 2015 年 01 月 22 日 下午 3 : 00 。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3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本次招标确定2名中标人,原则上平均分配服务份额,但招标人可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根据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委员会审定),调整服务份额。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757-26362820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杏坛镇齐龙路9号
邮 编:528318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22836711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