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甘蕉、大冲片区污水治理工程(BT方式)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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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4-12-3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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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440620141227

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甘蕉、大冲片区污水治理工程(BT方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 甘蕉、大冲片区污水治理工程 由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为顺利建成该工程项目,招标人确定采用BT (建设、移交)方式推进建设。 ,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 选定一个 具有投资、施工能力的承包人(或者由 投资 方 和施工方 组成的 联合 体) 实施本项目的建设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本项目的 承包人,完成 本项目的 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 , 招标人 指定的其他机构在接收本项目后, 招标人 根据合同约定向 承包人 支付回购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主要为污水管网工程及配套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铺设倒虹管段、悬挂段、包管段、牵引管段、顶管、开挖管段,新建检查井,拆除挡土墙、路面、房屋、绿化及修复挡土墙、路面和原有地下管道等。

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8321万元。

工期要求:本项目必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甘蕉、大冲片区污水治理工程(BT方式)的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确定 本 项目的 投资方 ,在中标后, 由其 负责本项目 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单位 必须具有相应 投资融资能力和 建设能力 ,本项目允许独立或联合体(只能由1 家投资单位与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应约定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3.1投标人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3.1.1 如投标人为独立体参与投标, 则应满足下述(1)~(11) 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

3.1.2.1 联合体中 投资方 必须满足下述(2)、(5)、(9)、(10)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1.2.2 联合体中 施工方 必须满足下述(1)、(3)、(4)、(6)、(7)、(8)、(9)、(10)条款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相应的资料说明或证明已经满足上述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1)施工方的注册资本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2)投资方的注册资本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诚信手册: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且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 )公布为准。

(5)投资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授信证明等文件材料。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银行存款不少于人民币4250万元,银行存款及银行授信金额之和不少于人民币8500万元。

注:①银行存款证明的截止日期及银行授信证明出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的时间范围内,证明材料需加盖银行公章或银行业务章。

②存款证明须由同间银行一次出具,或不同银行同日出具;如果不同银行出具的允许同一银行或多家银行出具2份或以上存款证明进行累加。

③银行存款证明的出具银行只允许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农商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而银行授信证明的出具银行只允许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农商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

d、银行存款及银行授信中不允许有部分或全部被冻结的资金。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近三年【2011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人民币6000万元或以上(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工程或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政府招投标主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BT或BOT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余项目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 (交工 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验收相关证明。在完成上述项目的过程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7)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 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3)施工员:4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安全员:2名,具有有效的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质检员: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6)资料员:2名,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财务负责人:1名,具有会计师或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方或投资方提供)。

8)合同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方或投资方提供)。

注:投标人拟投入的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须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年6月至2014 年11月)其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或分支机构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8)进粤备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 ,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9) 企业状况:

① 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② 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如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1) 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须由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指 投资方 )的法人基本账户汇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 4 年 12 月 29 日至201 5 年 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 17 : 0 0(北京时间,下同),在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报名时递交给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一份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人。)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分别提供);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4)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网上打印页,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施工方提供) ;

( 5 )银行存款 及银行授信等 证明( 在招标公告的时间范围内开具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 投资方 提供);

(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 投资方 提供);

( 7 )授权委托书及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 投资方 提供);

( 8 )联合体意向书(如有 ,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提供)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 00元 (银行汇款,汇款帐号,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款项来源:甘蕉、大冲片区污水治理工程招标文件费) ,售后不退。

时间: 201 4 年 12 月 29 日至201 5 年 1 月 5 日 下午17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资料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缴交报名费后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另须向交易中心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 ,同时领取光盘等资料,并由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在银行收款回执上签名盖章确认,投标人凭银行收款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1 5 年 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201 5 年 1 月 20 日 8 时 3 0 分至201 5 年 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 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资料、社保证明、获奖等原件备查。

5. 4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hcet.com)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站(http://www.nhcet.com/)发布的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开发总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757- 856895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孔繁聪 李宝欣

联系电话:0757-86319790/8631282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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