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章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2年度二期实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章江灌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康区。
2.2 招标规模:约1700万元。
2.3 计划工期:2015年1月31日至2015年8月31日。
2.4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4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8) 投标企业必须入选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名录证书上的专业资质等级必须满足本工程的专业资质等级要求,且必须在http://w.gzsdpc.gov.cn/wwwcbsml/网站上可以查询)
(9)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22日起至2015年 1 月 20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其中200元为交易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22 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专门规定
6.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6.2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或委托书及建造师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并签到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6.4 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件规定,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必须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后),并将查询结果原件在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
6.5 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可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开标、评标,投标人若在招标控制价大的项目中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招标控制价较小项目的中标排序(不进入排序项目投标文件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州市南康区章江灌区管理局
地 址:南康区泰康西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远坊 135766729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4-2#写字楼
联系人及电话:蔡俊/李林辉 15970189636 0797-8400905
招投标监督机构:赣州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8196461
赣州市南康区章江灌区管理局
2014 年12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