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县东部新区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三期——二标、开县东部新区城镇污水管网工程——四 标、开县东部新区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排水工程二标 。其中开县东部新区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三期--二标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1]9号文批准建设; 开县东部新区城镇污水管网工程--四标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1]360号文批准建设;开县东部新区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排水工程二标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1]6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开乾融资和国家补助资金等渠道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开县县城东部新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2.3 总投资:约1900万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由重庆市设计院设计的 《开县东部新区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三期—二标》、《开县东部新区城镇污水管网工程—四标》、《开县东部新区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排水工程二标》 施工图及图纸说明及招标文 件(含补遗、答疑)及工程 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在开标前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F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开县新城滨湖路517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3-52661181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龙头寺火车站华宇北城中央A区3栋20-16号
电 话:023-63021359
联 系 人: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