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要求:
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4、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 、中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代理商需取得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直供水设备的授权书;
3 、投标人提供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中直供水设备一年质保服务,所有部件免费报修一年,厂方工程师工作日免费上门服务承诺;
4 、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生产商3C、ISO90001质量认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
5 、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则需出具被允许作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书;
6 、在扬州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省外投标人在江苏省扬州市设有分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设立办事处的还要提供房屋租赁协议,代理商还要有在本市代理委托书。如是本地生产厂家无需提供);
三、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报价资料密封报江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 年12月29日上午 9 :30 前),地址:江都区园林路1号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开标厅
五、 2014 年12月29日上午 9 :30 准时开标。
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内含报价明细表及所须资质的复印件,原件在投标时备查),另附报价单1份(单独装订)。
七、项目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605258422 卞先生 联系电话:0514-86510361
2014 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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