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里水、新联、麻奢、赤山片区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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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2-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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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4406201412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里水、新联、麻奢、赤山片区污水治理工程 经批准,由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顺利建成本项目,经批准,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开发总公司决定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选定一个投资方和施工方组成的联合体或一个既具有投资能力又具备施工资质及能力的主体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保修等。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承担BT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以下简称:投标联合体或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招标人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接收本项目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向投资单位支付回购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里水、新联、麻奢、赤山片区污水治理工程(BT方式),主要的截污对象为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其中里水片区的设计纳污范围约4.45平方公里,计划建设污水管线长约4.14公里及0.81公里方渠;新联片区的设计纳污范围约3.35平方公里,计划建设污水管线长约4.27公里;麻奢片区的设计纳污范围约5.38平方公里,赤山片区设计纳污范围约1.86平方公里,计划合计建设污水管线长约16.6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坑和沟槽的开挖与回填、铺设截污管网、建检查井、路面破除和修复工程等。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11000万元。

2.3 项目工期: 全部工程须 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工。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里水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里水、新联、麻奢、赤山片区污水治理工程(BT方式)的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本项目的 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04,573,170.90 元。

2.5承包方式: 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 。

2.6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确定 本 项目的 投资方 ,在中标后, 由其 负责本项目 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单位 必须具有相应 投资融资能力和 建设能力 ,本项目允许独立或联合体(只能由1家投资单位与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4.1投标人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4.1.1 如投标人为独立体参与投标, 则应满足下述(1)~ (11) 条款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4.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

4.1.2.1 联合体中 投资方 必须满足下述(2)、(7)、 (10)、(11) 条款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4.1.2.2 联合体中 施工方 必须满足下述(1)、(3)、(4)、(5)、(6)、(8)、(9)、 (10)、(11) 条款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相应的资料说明或证明已经满足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中应约定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1) 施工方的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

(2) 投资方的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含一级)资质。

(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6)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7) 投资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授信证明等文件材料。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银行存款不少于人民币5500万元,银行存款及银行授信金额之和不少于人民币11000万元。

注:①. 银行存款证明的截止日期及银行授信证明出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的时间范围内,证明材料需加盖银行公章或银行业务章。

②. 存款证明须由同间银行一次出具,或不同银行同日出具;如果不同银行出具的允许同一银行或多家银行出具2份或以上存款证明进行累加。

③. 银行存款证明的出具银行只允许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农商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而银行授信证明的出具银行只允许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农商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

④. 银行存款及银行授信中不允许有部分或全部被冻结的资金。

(8) 投标人近三年【 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 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在 国内 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人民币8300万元或以上(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的 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工程 项目施工业绩。

注:上述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政府招投标主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BT或BOT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余项目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在完成上述项目的过程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9) 对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①.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②.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③. 施工员:4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④. 安全员:2名, 具有有效的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

⑤ . 质检员: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⑥ . 资料员:2名,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⑦ . 财务负责人:1名,具有会计师或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方或投资方派出)

⑧ .合同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如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方或投资方派出)

注: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须提供近半年(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 , 即 2014年6月至2014 年11月)其在投标人本单位 或其分支机构 购买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所属当地或 分支机构的 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银行汇款,收款人户名: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收款人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北约支行,款项来源: 里水截污文件费 ),售后不退。

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 2014 年 12 月 23 日9时00分~ 2014 年 12 月 29 日17时00分;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757-83105307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商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资料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另缴交报名费100元(现金缴款)后,到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区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光盘等资料,并由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在银行收款回执上签名盖章确认,投标人凭银行收款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备注:领取招标书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 相应企业公章 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报名时递交给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一份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分别提供);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

(4)《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网上打印件(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

(5)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省内企业则无需提供);

(5)银行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6)银行授信证明资料(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7)业绩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9)相关人员要求资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投资方和施工方同时提供);

(11)授权委托书及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和施工方同时提供,并且委托同一人);

(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提供 )。

6.投标担保金

本 项目 要求 投标人 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以 及 200 万元的 诚 信保证金,合计 280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 月1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 2015年 1 月 13 日8时30分~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资方)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但其在验证身份后即可离场)。

7.4 投标人 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hcet.com)上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1座24层

邮 编: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汤工

联 系 人: 范工

电 话: 0757-85689560

电 话: 0757-83105307

传 真:

传 真: 0757-8310532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759490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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