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赵集镇镇区供水工程项目已由 邓发改城市( 2014 ) 167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邓州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邓州市赵集镇镇区供水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LBZBNY-20141223
2.3 建设地点:邓州市赵集镇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全部内容(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2.5 项目概况:该项目近期建设规模为日供水0.9万吨,铺设供水管网约18.76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占地约16.48亩。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为设计标段。
2.7 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2 2011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给排水工程项目设计,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23 日至2014年 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邓州市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工商银行八楼)。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资料: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委托设计合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否则报名将不予接受)。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5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于开标三日前由企业基本账户转至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邓州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 朱双喜
电 话:1351377093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建设东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向西300米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3779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