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HXD2014 (镇) 066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污水工程
1.2工程概况 : 本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 ,包括铁江村、紫江村和吉山村三个自然村的污水工程,主要分为铁江村北、铁江村和紫江村部分、紫江村和吉山村三个部分。建设规模:共 1950户,其中铁江村北 350户,铁江村和紫江村部分 700户,紫江村和吉山村部分 900户。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道铺设、砖砌井、塑料井、砼道路拆除及修复、终端污水处理构筑物、终端污水处理设备、设备间、终端标牌和绿化以及 9个月运行维护等。 招标控制价: 1948.9798 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360 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砼路面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铺设、污水处理终端和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相应附属等项目以及竣工日期后 9个月的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 投标人须为《关于公布 2014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 “2014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 (临时 )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③除获奖项目经理外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④获奖项目经理须符合附表一的规定,且不得在县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标人,其配备的项目经理享受附表一规定中获得“宁波市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项目经理的任职规定:
a、两年内(自发文之日起)获得“宁波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或“宁波市建筑业骨干企业”或“宁海县建筑业骨干企业”称号的;
b、一年内(自发文之日起)获得“宁波市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先进企业”称号的。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011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 22日《检标人投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 0574-83555214 83555215。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
4.2开标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七、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 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分行
4、银行帐号:
5、保证金金额:叁拾捌万元。
6、递交截止时间: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 158号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 13968355099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 357-2号
联系人:孔赛丽
联系电话: 0574-6558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