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监狱污水处理站改造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4-12-19 16:22:1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0851-1461QY00CL51 采购品目:污水处理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曾宇辉 项目经办人:吴美娇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广东省清远监狱 (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 对 清远监狱污水处理站改造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 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 12 月 20 日至2014年 12 月 26 日。 欢迎 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 邀请 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下载 ) 0851-1461QY00CL51
3. 项目名称: 清远监狱污水处理站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工程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污水处理站改造服务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
人民币47万元 |
注: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环保中级工程师或具有以上职称资格;
6.4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5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2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 14B03A 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
8.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3.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8.3.3 税务登记证 ( 地税或国税 ) 副本复印件;
8.3.4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8.3.5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环保中级工程师或具有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8.3.6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3.7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7.1. 经办人 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8.3.7.2. 经办人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 点击打开 )”,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1月8日14:30~15:0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月8日15:00
9.3 投标及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清远监狱
采购人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人电话: 0763-3565007
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方式:0763-3813 002-812
邮政编码:511500
电邮:CL3813002@163.com
传真:0763-3813 090
网址: 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4. 投标保证金金额: RMB4051.00 元(人民币肆仟零伍拾壹元整):
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1月5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 四 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