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西省眼科医院门诊楼项目已经晋发改科教发[2013]20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眼科医院,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西省眼科医院门诊楼项目污水处理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眼科医院门诊楼项目污水处理项目总承包
2.2项目编号:量标字2014YK006号
2.3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252号
2.4资金来源:煤炭可持续基金和企业自筹;
2.5项目概况:门诊楼总建筑面积9365.3平方米;处理水量:300m3/d;
2.6招标范围:山西省眼科医院门诊楼工程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所有设备成套采购与供应、施工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环保验收、工程移交、以及交付使用后的技术服务、保修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同类型工程业绩(可选择以下两种形式:①中标通知书和验收证明;②合同和验收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环保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7投标人近1年未被山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山西中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大厦1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派经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⑴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⑵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⑸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⑹近3年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
⑺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的⑴、⑵、⑶、⑷、⑹项。
投标人应对携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眼科医院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252号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0351-828692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层1407室
联系人:侯玉霞 麻帅 电话:0351-4030638
E-mail:sxzl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