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金玉乡镇集中区排污工程(玉煤大道至候旨亭段)-华田村段项目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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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2-18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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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我公司受 宁乡县楚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对 宁乡县金玉乡镇集中区排污工程(玉煤大道至候旨亭段)-华田村段项目第四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该 项目 已由宁发改投[2014]1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县楚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名称: 宁乡县金玉乡镇集中区排污工程(玉煤大道至候旨亭段)-华田村段项目第四标段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建设规模: 宁乡县金玉乡镇集中区排污工程(玉煤大道至候旨亭段)-华田村段项目第四标段 , 为污水管铺设,管径DN1000 ;工程费用约 192 万元;

4、 招标范围: 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5、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四标段为DN1000钢带增强(环刚度12.5KN/ ㎡ )HPPE管铺设, 包括 Φ1500圆形砼井12座( W58-W69 ), HPPE管约745.44米;

6、资金来源:自筹。

7、工期要求: 90 日历 天 。

8、保修: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参照 《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 中规定的“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2、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以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的要求 : 即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6、 拟任的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在有效期内 ) ,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7、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中级及以上职称 。

8、 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

9、 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

10、 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

11、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2、 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 5 月至2014年 10 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 4 、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须具有《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

2、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 叁万捌仟元整 (¥: 38 000.00)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报名项目名称:“ 宁乡县金玉乡镇集中区排污工程(玉煤大道至候旨亭段)-华田村段项目第四标段 ;

4、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保证金提交。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5、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6、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 ,可于2014年 12 月 17 日 (北京时间) 起在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4年 12 月 21 日 17:00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上传的文件为准。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 5 年 1 月 7 日09时 3 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15年1月 7 日09时 3 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nxzy.hnip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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