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2014年中央预算内郝家村水库集中供水工程土建、管材采购及安装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高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2014年中央预算内郝家村水库集中供水工程土建、管材采购及安装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农经【2011】16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80%;地方20% ,招标人为 高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1】16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11228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高县复兴镇、沙河镇、来复镇、大窝镇、庆岭乡等 。
2.2 建设规模:新建日供水能力4500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一座及管网工程,解决高县5.305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2.3 建设工期:施工、管材采购及安装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土建、设备、管材采购及安装内容。
2.5 标段划分:土建、管材采购及安装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五年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管材生产企业(管材生产企业要求:具有①企业在 2011年至今累计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管材供货业绩。②具有市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批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承担工程履约的所有责任,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16 日至2014年 12月 22 日每日早上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高县水务局4楼本项目报名办公室(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收原件。 (2)被授权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PE管道生产厂家不需要出示)。 (5)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全部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章,加盖的报名单位章应是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并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831-5583775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渝中区南区路175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杨俊
电 话: 028-66820476
传 真: 028-84448011
电子邮件: 8098869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