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发改审批【2012】6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巴马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本级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甲篆镇区
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要求工期:28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综合楼、污泥脱水间、计量槽、紫外线消毒系统池、污泥池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协议书部分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巴马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刷卡通过验证后,凭诚信卡刷卡登记记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2000元,待退还图纸时退回押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会议大厅(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及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778-6212151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马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
地 址:巴马县农科所原农业局办公楼
邮 编:547500
联 系 人: 覃琳琳
电 话: 0778-6213118
传 真: 0778-621311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邮 编:530007
联 系 人:李秋霖
电 话:0771-2796068
传 真:0771-2273500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