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4/12/15 |
公告号: |
2014-648g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土建部分) |
工程地点: |
李村河污水处理厂现状厂区内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自筹30%,银行贷款7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污水处理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41709万元 |
工程造价: |
8429.28万元 |
结构形式: |
框剪 |
工程规模: |
污水处理能力8万m3/d |
计划文号: |
青发改投资核[2014]13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单位: |
青岛首创瑞海水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于宁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 80973556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青岛首创瑞海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于宁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 80973556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王晓丽、邹腾达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5063327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青房地权市字第209200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额41709万元。项目设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m3/d,其中新建设施增加处理能力4.5万m3/d,挖潜改造增加处理能力3.5万m3/d。项目建成后,总处理能力达到25万m3/d。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约65072m3,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4、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无。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12月15日9时至2014年12月1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12月15日9时至2014年12月1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凭证到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50633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
公告时间:2014年12月15日9时0分 - 2014年12月19日17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