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1028140042-002 | 所属地区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工程名称 | 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 ||
建设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 ||
工程地点 | 大厂镇王必屯村段,四至为东侧农田,西侧坑塘,北侧农田,南侧三分干渠。 | ||
建筑面积 | 57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 | 三河市荣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65.3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李欣 | 联系方式 | 1863061960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4-12-12 11: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4-12-19 16: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12-15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12-19 16: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4-12-15至2014-12-19(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建筑工程股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大发改字【2014】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分一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面积5700平方米,日处理污水能力5000吨,污水CODcr≤1000mg/L。招标内容包括:工艺管道及设备、调节池及气浮系统、隔油沉淀池、集水井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出水池、人工湿地及绿植、道路、管道及绿化、工业电视及综合布线系统、生物工程、附属用房及设备间、传达室。出水经生化调试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大厂镇王必屯村段,四至为东侧农田,西侧坑塘,北侧农田,南侧三分干渠。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月17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工期:164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①、建构筑物及设备安装:合格;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报名。 4.1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专业);○4、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5、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信用准入报告;○7、外地单位进冀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肆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建筑工程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备案。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和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cggzyjyw.com)上发布。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城北大街 联系人:王海奇 电话:13582464620 招标代理机构:三河市荣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神威北路北侧、尹家沟东侧 联系人: 李欣 电话:18630619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