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44040120141210042QTF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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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斗门区白蕉镇南澳村三期农村湿地生态园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第二次)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 |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联系人 | 周振球 | 联系电话 | 13702778030 |
招标内容规模 | 1、新建湿地生态园(污水处理站)三座,建设地点分别为南澳一河两岸项目、上基村及银潭新村,其中一河两岸项目湿地生态园污水近期的处理能力为50吨/天,远期处理能力为65吨/天,配套截污管主管总共约960米;上基村湿地生态园污水处理的近期处理能力为50吨/天,远期处理能力为65吨/天,配套截污管主管总共约960米;银潭村湿地生态园污水处理的近期处理能力为50吨/天,远期处理能力为90吨/天,配套截污管主管总共约1480米,支管总长约1860米。 2、本项目可研仅供参考,可按可研处理方式处理,也可采用集中式、分散式或其它组合方式,根据实际采取可行方式:①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②污水进水浓度不低于100mg/l。③10年运营。 3、本项目设计时可据实际截污采用渠管结合,污水收集率不低于70%(按全收集户数的70%计算)。 4、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工作。 投标报价上限要求: 1、设计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上限:100%; 2、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施工总承包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上限:100%, 3、运营总承包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上限:100% 投标报价下限要求: 1、设计投标报价下限≥80%。 2、污水处理站、截污管网施工总承包和运营总承包投标报价:0≤投标报价偏离值≤[10] % | ||
项目来源 | 招标办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项目类别 | 其它 | 招标类别 | 其它服务类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5,998,100.00元 |
报价上限 | 100%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10% |
完成时间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分类 | 现场交易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排水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具有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类)临时(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类)证书。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资格。 ■广东省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的法人及独立资质资格。 ■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主办方应由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类)资质(或证书)的一方承担。 ■设计资质企业:省外企业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施工资质企业: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施工方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可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斗门区人民检察院、金湾区人民检察院、高栏港经济区检察室、高新区知识产权监察室任一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各自提供。 ■其它事项:1、为保证本项目质量,使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情况有具体的实地了解,特要求具有投标资格的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招标议程安排时间统一踏勘现场。未于上述时间参加现场踏勘的单位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不予签发现场踏勘确认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踏勘现场即可。 2、投标人资格函件正本中必须提交有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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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 | 11.0万元 | 投标保证金方式 | 银行转帐 |
报名时间 | 2014-12-11 08:30 至 2014-12-17 16:00 | ||
报名方式 | 1、网上报名 | ||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价格: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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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4-12-11 08:30 至 2014-12-17 16:00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娟 | 联系电话 | 13600369055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2538803 |
交易中心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