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施工、采购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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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4-12-0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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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津县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施工、采购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津县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 [2014]147 号

2.3招标内容:延津县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2.4建设地点:延津县王楼乡(现王楼镇)、小潭乡、石婆固乡(现石婆固镇)、东屯镇;

2.5 工 期: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7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延津县王楼乡南苑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2标段:延津县王楼乡凤苑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3标段:延津县石婆固乡石婆固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4标段:延津县小谭乡延安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5标段:延津县东屯镇东屯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6标段:延津县石婆固乡集北村和段庄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第7标段:延津县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全部内容的监理。

3、招标范围

3.1王楼乡凤苑社区:

(1)生活污水:建立200t/d污水处理站一座(含社区至污水处理站的管网建设),实现社区居民排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的达标排放。

(2)生活垃圾:建立2t/d生活垃圾收集系统一套,配套垃圾收桶、垃圾收集箱以及专用垃圾收集车。

3.2王楼乡南苑社区:

(1)生活污水:建立200t/d污水处理站一座(含社区至污水处理站的管网建设),实现社区居民排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的达标排放。

(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建立2t/d生活垃圾收集系统一套,配套垃圾收桶、垃圾收集箱以及专用垃圾收集车。

3.3小潭乡延安社区:

(1)生活污水:建立200t/d污水处理站一座(含社区至污水处理站的管网建设),实现社区居民排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的达标排放。

(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建立2t/d生活垃圾收集系统一套,配套垃圾收桶、垃圾收集箱以及专用垃圾收集车。

3.4石婆固乡石婆固社区:

(1)生活污水:建设社区至污水处理站的管网300m及300t/d污水处理站一座,实现社区居民排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的达标排放。

(2)生活垃圾:建立2t/d生活垃圾收集系统一套,配套垃圾收桶、垃圾收集箱以及专用垃圾收集车。

3.5石婆固乡集北村:专业垃圾收集运输车1辆,配套垃圾箱21个。

3.6石婆固乡段庄村:专业垃圾收集运输车1辆,配套垃圾箱10个。

3.7东屯镇东屯社区:垃圾池10座,移动式垃圾桶260只,三轮奔马车15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第1-5 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项目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企业近三年( 2011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3项同类项目环境工程施工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污水处理工程及垃圾处理工程);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4.2第6标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生产或销售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企业近三年(2011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3项同类供货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垃圾车和垃圾箱);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4.3第7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4.4 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 2 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但最终只能中 1 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 2 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投标报价高的标段中标;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3第1-5 标段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标段,图纸500元/标段,第 6 标段、第 7标段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0373-710814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仝女士

电话:0371-65996996

传真:0371-65996996

电子邮箱:bjjhrz@163.com

9、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延津县住建局0373-76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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