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常山县环境保护局 委托,就 常山县龙绕溪微型水站及南门溪微型水站提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SZFCG-20141210-GK54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龙绕溪微型水站及南门溪微型水站提升项目内容包括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一套(设备含一套在线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一套在线氨氮分析仪、一套在线总磷分析仪、两套溶解氧测定仪、两套pH测定仪)的采购、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验收等;1个水质监测平台(含一套用于数据存储和显示的终端设备),实现对实时监测到的水质数据收集、存储、分析和终端显示;箱体式站房一套;建设方提供龙绕溪微型水站一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1 |
微型水质自动站站房和自动控制系统 |
套 |
1 |
2 |
在线氨氮分析仪 |
套 |
1 |
3 |
在线总磷分析仪 |
套 |
1 |
4 |
在线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
套 |
1 |
5 |
在线溶解氧测定仪 |
套 |
2 |
6 |
在线 pH测定仪 |
套 |
2 |
采购预算价为78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 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实施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 供应商报名 时间及地点等:
4.1 、采购文件发售 :
发售时间为2014 年12月5日至2014 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222号;联系人:吴美娟;联系电话:0570-5010066。
发售价格: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2014年12月 5日至2014年12月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4.2 、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上述资料收复印件并查验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采购单位将对报名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初步审核。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12月25日 09:30
六、投标地点:常山县天马镇紫港路2号行政综合大楼三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 2014 年12月25日 09:30
八、开标地点: 常山县天马镇紫港路2号行政综合大楼三楼开标厅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7000元。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2月24日16 时前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不接受现金,建议提前两日,以确保到账)。
支付方式:本地转账、外地电汇、汇票三种方式。
【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常山县龙绕溪微型水站及南门溪微型水站提升项目”的项目名称】
十、其他事项:
12.1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12.2 、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 常山县天马镇紫港路2号行政综合大楼四楼
联系人: 徐飞
联系电话: 0570-5663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