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城郊乡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YGGZY-2014-1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城郊乡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豫环文[2014]1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新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野县城郊乡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2、合同编号:CEITCL-HA-CZGC-141112
3、建设地点:新野县城郊乡李湖社区
4、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包含的所有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建设总承包。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按《南阳市新野县城郊乡李湖社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新野县新甸铺镇、城郊乡和歪子镇三个乡镇的环境整治项目是同一个批文的项目,投标人可同时投报这三个乡镇的项目,考虑到充分竞争及时间安排,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乡镇的项目。如果同一投标人同时中取两个及以上乡镇的项目,则按三个乡镇的开标顺序成为其所投乡镇项目的中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乡镇项目的中标人资格。(开标顺序为新甸铺镇、城郊乡和歪子镇)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的劳务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注册建造师证书;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6)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7-6622101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气象局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7-6322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