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建(一期)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2014〕2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河市政建设维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河市政建设维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实力、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建(一期)工程 ;
2.2 建设地点: 石柱县南宾镇境内;
2.3 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200万元;
2.4 工 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合同总工期 12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 (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河市政建设维修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5340316001
代理机构: 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1号(荣鼎国际)B-13
联 系 人:
电 话:023-7337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