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垌水厂及管网工程 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郑发改城市【 2013】 8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郑州西区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郑州市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郑州财政出资 35%和企业贷款自筹 65%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郑州西区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石英砂滤料及砾石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垌水厂及管网工程石英砂滤料及砾石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荥阳市康泰路与织机路交叉口西南角
2.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36653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厂区 V型滤池所需全部石英砂滤料及砾石的生产制造、供应、铺装、调试、质量抽检检测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
2.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进场书面通知或传真 45天内将货物送至施工现场,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15天内完成铺装工作。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交货期限:按照招标人书面通知的规格、数量、时间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石英砂滤料及砾石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其经营范围涵盖石英砂),若报名企业为供应商,需提供石英砂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授权后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投标人所投石英砂及砾石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投标人需对上述信誉要求出示投标人的书面承诺。
3.5财务要求:
3.6类似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11年至今至少一项给水行业独立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的业绩是指我国境内市政工程给水处理石英砂(海砂)及砾石供货业绩,单笔合同供货量石英砂滤料和砾石承托层总和不少于
3.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人须开具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和查询截止日期均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须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人信誉要求的书面承诺③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④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⑤石英砂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货物对供应商的唯一授权书(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3.2款要求,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名。
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多于 9家(不含 9家)时,进行资格预审;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少于 9家(含 9家)时,进行资格后审。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按以上顺序装订(拉杆式文件夹或胶装,不接受散页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招标代理正式通知后 5日内,在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冉屯北路 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 上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西区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荥阳市豫龙镇康泰路与织机路交叉口西南角
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0371-86570388 15036116172
传 真: 0371-8657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冉屯北路 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
联 系 人:
邮 箱: chuangdazb@163.com
电 话: 1860383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