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西部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广州市财政资金及市水投集团公司筹资 ,招标人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西部一期工程施工 ,建设内容包括:该项目新建截污管渠道总长 5.7 千 米,管径 d426 × 8 (压力管) ~ d800 。管材主要为 Ⅱ、 III 级钢筋混凝土管及 Q235B 钢管 。施工方案为 明挖及顶管施工 。概算总投资约 12968 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价约 4785.568758 万元。
2.3 总工期 700 日历天(含结算、档案资料提交及通过发包人验收) , 其中从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的现场施工工期为6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管道敷设及附属建构筑物等的施工(具体详细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须在广州地区设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外地申请人是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企业,下同),注册资金在 1000 万元或以上,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3.2 资质等級: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本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4 年 底,以建造师注册证书登记为准)、投标申请人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在有效期内。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报名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报名。 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5 专职安全员:人数: 1 人,专业要求: / 。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注:参见建质 [2008]91 号《关于印发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 的通知》: 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 5000 万~ 1 亿元的工程不少于 2 人; 1 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6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排水类(以职称证为准)高级或以上职称,且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3.7 外地申请人:须提供广州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8 社保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的合法职工,必须具有自 2014 年 8 月起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
3.9 企业 IC 卡: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 IC 卡,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接受投标;
3.10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 申请人在安全生产、合同履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 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
(说明:本款第( 9 )~( 10 )项规定的情形,在资格审查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申请人不需提交证明文件)
4、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费:
( 1 )投标报名费为 100 元 / 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报名时缴纳。
( 2 )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 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 提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公告的发布、报名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不少于 5 天): 2014 年 11 月 25 日 9 : 30 至 2014 年 12 月 1 日 16 : 00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不少于 5 日)及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 20 天)。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投标人自行关注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2 报名地点及提交资料: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资料不齐者或逾期报名者不受理: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首层报名窗口)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19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开标室如有变动,以交易中心屏幕显示为准)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 IC 卡,否则后果自负。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5 人,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3人,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平均报价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 20% )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 1 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 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 )中的“诚信排名 >> 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 40 分计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 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501 号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 49 号
邮 编: 510627 邮 编: 510230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 020-38890467 电 话: 020-84103163
传 真: 020-38890252 传 真: 020-844262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zhjzdb@163.com
2014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