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庄头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庄头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项目业主为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尉氏县庄头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庄头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尉财釆2014(084)号。
2.3建设地点:尉氏县庄头镇
2.4项目投资额:约155.70万元
2.5质量:合格
2.6计划工期:
一标段: 90日历天;
二标段:满足施工期间工程监理和保修期内服务的需要。
2.7标段划分:
一标段:尉氏县庄头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二标段:尉氏县庄头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2.8招标内容:
一标段:污水处理站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再教育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二标段: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报名时必需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4至2014年11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
4.2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二标段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4.3.1一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再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以上证件及所有资料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
4.3.2二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证件及所有资料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5987738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89039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