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江河流域管理局东西辽河行洪能力分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受辽宁省江河流域管理局委托,对辽宁省江河流域管理局东西辽河行洪能力分析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ZC20141000816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辽宁省江河流域管理局东西辽河行洪能力分析项目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包,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谈判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五)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咨询丙级(水利专业)及以上资质;
(2)承担过防洪能力复核或防洪影响评价等水利行业咨询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谈判文件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在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发售 (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 :营业执照副本
B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C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D :授权人身份证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5日14:0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江河流域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 系 人:蔡亮
电 话:13940097141
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联 系 人:车佳忆
电 话:024-83961750-805
传 真:024-83963056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2014年11月17日